【办事指南】武冈市残疾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资助办理指南
一、政策依据
《湖南省残疾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湘残联字〔2012〕57号)
二、主要内容
1、发放对象:具有武冈户籍的残疾大学生新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新生。
2、资助标准:残疾大学生专科3000元/人,本科4000元/人,硕士及以上学生5000元/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专科1500元/人,本科2000元/人,硕士及以上学生3000元/人;资助均为一次性资助。
3、经费保障:由省、县两级残联各负担50%。
三、工作程序
1、申请。申请人持第二代残疾人证、大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户口簿、低保证(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新生)于每年9月30日以前到县残联填写《湖南省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家庭大学生资助申请审核表》,提出申请;
2、县级审核。县残联11月底前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对象作出资助决定,并将信息录入《湖南省残疾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同时将《湖南省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家庭大学生资助申请审核表》上报邵阳市残联;
3、市州审批。市州残联于3月20日前对申请对象集中作出资助决定和网上审批,同时向省残联提交省级资金申请报告;
4、资金发放。省残联于7月1日前将上一年度资助资金下拨到县市残联,县残联于8月30日前将资金发放到位。
四、落实部门
省、州、县残疾人联合会
五、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365bet平台投注残疾人工作委员会4278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