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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武冈政府网 www.ccbyzs.com 发布日期:2017-05-17 【 字体: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生更加全面发展,促进义务教育更加均衡优质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更加多样化、协调性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

(二)考生自愿。

(三)择优录取。

(四)普职协调。

三、组织机构

为保障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中招”)顺利进行,成立武冈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巧云

副组长:曾昭训  张建军

  员:王书华       毛善君 王瑞军  夏芳兰  

彭学茂  李露青  肖光涛

领导小组下设中招办公室,由林炜任办公室主任,张超画任副主任,曾晗、马国华、刘中山、林道洪、邓文龙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高中招生日常工作。

(二)工作机构职责

1、基教股:负责制定并发布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政策,指导、监督和宣传全市招生与考试工作,规范招生行为和维护招生秩序,具体组织实施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指导仪器站、电教馆组织好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试。

2、体卫艺股:负责组织体育测试和各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审查和监督艺体特长生测试。

3、仪器站:具体负责实施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的考试。

4、电教馆:具体负责实施信息技术考试。

5、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招生政策和计划的落实,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各高中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特长生实施办法,516日前报市教科局中招办审查后由学校实施。

四、招生范围

1、各公办普通高中在武冈市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2、已获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不受户籍和地域限制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但在年度评估验收时未合格需要整改而未按要求整改的民办学校,不得招生。

五、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

一中

二中

十中

展辉

洞庭

富田

九中

云峰

合计

班数

16

22

16

14

12

13

13

4

110

招生计划

880

1210

880

770

660

715

715

220

6050

为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其中一中指标到校生110名、二中指标到校生150名分配到农村各初中学校。一中招50名体艺特长生、二中招80名体艺特长生,一中择优生720名、二中择优生980名。五四中学经邵阳市教育局批准,招生计划110名,面向邵阳市范围内招生。

六、录取依据

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依据。其中分数呈现部分由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思想品德100分,历史100分,地理50分,生物50分,体育50分,优惠分构成。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满分为120分,其中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10分,学习能力与学习习惯5分,合作与交流5分,运动与健康5分,审美与表现(即:艺术)50分,实践能力40分(即: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生物实验和信息技术上机操作各10分),奖项加分5分。然后将综合素质评价总分转化为一个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设A、B、C、D、E五个等[90,120]为A等,[80,90)为B等,[70,80)为C等,[60,70D等,不足60分为E等。

七、招生办法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学校办学自主权,2017年武冈市普通高中实施多样性、自主性、计划性、公正性的“阳光”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为推进公办高中质量均衡,强化武冈一中(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武冈实验中学)对薄弱公办高中的教育扶贫力度,武冈一中(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武冈实验中学)对武冈十中高中新生管理6个班(330人,含50名体艺特长生,40名指标到校生),放在武冈一中学校本部学习,享受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学籍为武冈十中学籍,但扶贫管理班的学生一志愿必须填报武冈一中,具体的管理办法由武冈一中、武冈十中共同制定管理细则进行实施,确保薄弱公办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一)高中新生类别:

1、省级示范性高中择优生

2、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生

3、省级示范性高中特长生

4、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新生

(二)录取顺序:

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一中、二中)择优生录取;

第二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一中、二中)指标到校生录取;

第三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一中、二中)特长生录取;

第四批次:一般普通高(含民办高中)新生录取。

(三)录取方式

    1、省级示范性高中(一中、二中)择优生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第必须C等或以上入围,然后按志愿,根据总分排序择优录取。

2、省级示范性高中(一中、二中)指标到校生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第必须C等或以上入围,然后按志愿,根据总分排序,依据各农村初中学校指标到校名额择优录取,但总分必须达到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凡生地会考之后由武冈市内城区学校转回乡镇中学的学生不得参与指标到校名额竞争。指标到校生名额分配如下:

省级示范性高中农村初中学校招生指标到校名额表

序号

单位

初三年级人数

一中名额

二中名额

01

邓元泰镇中学

236

8

8

02

城西初中

63

2

2

03

江塘中学

76

3

3

04

龙田中学

68

2

2

05

湾头桥中学

465

16

16

06

泉塘中学

193

7

7

07

南桥中学

183

6

6

08

新东九年制学校

36

1

1

09

头堂九年制学校

145

5

5

10

安乐中学

157

6

6

11

龙溪中学

103

4

4

12

文坪中学

40

1

1

13

安心中学

150

5

5

14

双田九年制学校

57

2

2

15

司马冲镇九年制学校

63

2

2

16

大甸中学

141

5

5

17

荆竹中学

144

5

5

18

朱溪中学

143

5

5

19

马坪中学

205

7

7

20

田家渡中学

292

10

10

21

晏田中学

166

6

6

22

梅树九年制学校

58

2

2

23

秦桥中学

147

5

5

24

法新中学

169

6

6

25

武冈九中

87

3

3

26

水浸坪中学

66

2

2

27

天鹅九年制学校

31

1

1

28

武冈五中

253

9

9

29

黄塘中学

89

3

3

30

双桥中学

42

2

2

31

华康学校

33

1

1

32

双牌中学

101

4

4

33

龙从中学

99

4

4

合计

4301

110+40

150

注:分配公式为150÷4137×初三定案人数,再四舍五入。其中一中栏目中40名指标到校生属武冈十中学籍。

3、省级示范性高中(一中、二中)特长生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第必须C等或以上入围,然后根据志愿、特长生测试成绩,初中学业考试招生录取的分数部分成绩,由省示范性高中学校(一中、二中)根据本校的特长生招生方案组织录取,录取名单报基础教育股审核。

4、一般普通高(含民办高中)新生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第必须D等或以上入围,按志愿,按分数划线录取。

以上各类别学生在招生学校预录名单公布后,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超过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时限的,招生学校可不予正式录取,考上免费师范生者,必须与招生学校协商好可适当延迟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八、报名方法

1.在籍初中毕业生凭身份证,在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参加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2.外市州回武冈的考生持相关证件及身份证到教科局基教股办理名手续,报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办理,报名地点:市教科所三楼(基础教育股),报名时间:5月5日-20日。

3、省级示范性高中专业测试时间为:5月20日(星期六),其他学校的专业测试时间为:5月21日(星期日)。报读专业的艺术生需提前一天到学校报名,参加学校的专业测试。

九、优惠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关于“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要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优惠对象是:烈士子弟、二等以上(军)功臣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归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等。各项优惠分值均为5分,优惠项目不累计记分。优惠对象的各种证件(原件)必须在5月31日前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生效。(注:少数民族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审核,与全国学籍系统不符者不予加分)

(二)凡持有残疾证的学生,可以不参加体育考试,成绩按80%计算;因其它原因申请体育考试免试者,经审批同意后,可以不参加考试,成绩按60%计。

(三)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听障学生在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免试英语听力的通知》(湘教通〔2013〕501号)文件要求,听力残疾鉴定为四级及以上的听障学生(以听力残疾证为准或县级以上医院鉴定并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程序申请认定后,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四)参加武冈市2017年九年级全能竞赛,在比赛中获全能一等奖加20分,获全能二等奖加15分,获全能三等奖加10分,此项优惠分在第一条中的优惠分上累加,不纳入免费师范生加分及质量评价。

十、志愿填报

凡参加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办法和时间安排与邵阳市教育局同步:

(一)登录志愿填报网址(http://0739.gotedu.com/wish2017)击“2017邵阳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考生及其监护人在网上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后自愿填报。

(二)填报时间:5月10日早上8:00起,5月25日下午6:00止。

(三)填报要求:家长要与考生仔细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找准定位、仔细分析、克服干扰,自主选择。《志愿填报表》经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后交所就读初中学校保存备查。

考生凭密码登录后,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凭密码仍可查看自己的志愿,但不能再修改志愿。考生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各初中学校在志愿填报期间要开放学校网络教室,认真组织好不能在家上网的学生填报志愿,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学生。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包办或干预学生的志愿填报。  

(四)志愿填报个数:考生可填报1个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也可不填);3个一般普通高中志愿(含民办),3个一般普通高中志愿为平行志愿,按填报顺序依次投档;3个职业学校志愿(含民办)。

十一、志愿设置和录取时间

高中阶段学校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三类,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三类学校志愿,分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7月8日-9日,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择优录取,未填普通高中志愿,只填职业学校志愿的职业学校录取。

第二批次:7月10日-11日,指标生录取。

第三批次:7月12日-13日,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特长生的中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成绩总分的60%,在文化、综合素质达到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和指标数,择优录取。

第四批次:7月14日-15日,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含民办学校)。

注:普通高中录取后可改读职业学校,职业学校录取注册后不得改读普通高中。

十二、录取审批与学籍管理

(一)普通高中录取。招生学校正式录取的高中新生需经邵阳市教育局审批后才能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国平台)和湖南省高中学籍管理系统(省平台)注册学籍。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的招生或超计划招生都不能注册学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校长负责。      

(二)学生通过招生录取、报到、注册后,即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学校在建立学籍档案和学生成长手册的同时,要将学生基本信息和在校各类评价信息全部录入全省电子化管理平台,建立学生学籍电子档案。

(三)按省教育厅、邵阳市教育局的要求,9月30日前完成普通高中新生注册。各校高一注册的新生必须经市教科局基教股审批,学校擅自录取的学生,审核时不予注册。

(四)外地学生录取办法

1.在外市州就读初中,参加2017年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却未参加2016年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地理两科考试和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查的考生,必须有原就读学校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出的成绩证明,经武冈市教科局审核后才能认可外地考试成绩。没有开出成绩证明的,以及格处理。

2.已参加外市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外地来邵阳就读学生,必须持考试所在地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出的成绩证明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到基教股填写选择的高中学校申请,高中学校初审同意,武冈市教科局基教股对材料审核合格并报邵阳市教育局基教科再次审核合格后,最后进行审批录取。

十三、招生要求

(一)各高中学校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实施,严格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启动招生工作,确保各项“阳光招生”政策严格执行。

1.市教科局基教股对招生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高中学校5月16日前将招生方案及招生安排报市教科局基教股备案。 

2.普通高中(含民办)要严格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凡超过计划的学生不予注册。凡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异校就读,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二)每所招生学校要设立招生公示栏,录取当天及时将录取程序、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张榜公示。

(三)各高中学校的招生宣传必须报市教科局基教股审批备案后方能向媒体或社会公布。严禁招生学校虚假宣传和诋毁其他学校。招生学校不得进入初中学校宣传,初中学校也不得允许招生学校进校宣传。严禁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招生学校不得向初中学校送礼请吃,初中学校也不得接受与招生有关的宴请和馈赠。

(四)严禁招生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严禁招生学校在招生咨询中划定预估录取分数线,严禁作出任何录取承诺,严禁与考生家长签订任何形式的入学协议。

(五)严禁初中毕业学校干涉考生及家长自主填报志愿,不得有强迫、限制、诱导或代替学生选择志愿的行为;严禁初中学校歪曲事实,故意降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第。

(六)严禁招生学校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在特长生等重点环节徇私舞弊,违规录取。

(七)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文件,坚决查处违规、变相收费行为。

(八)市教科局按督学责任区成立督查组,落实督学督政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739-4273518 0739—4273521 0739—4273516  0739-4256313

十四、违规处理办法

(一)明确责任主体。在招生工作中,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对违规招生处理不力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学校,市教科局将实行责任追究,并将处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经举证查实,违反“招生要求”,将对学校及学校负责人作出严肃处理。

公办高中学校:视情节由市教科局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以及对学校作出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取消荣誉称号、绩效考核降等、给予校长记过以上处分等。

民办高中学校:视情节由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作出警告、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核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分。

各初中学校:视情节由教育行政部门作出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取消荣誉称号。

(三)招生中出现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五、本方案解释权属武冈市教科局

 附件:《2017年武冈市初三毕业生部分综合素质成绩上报表》

 

 

                  武冈市教育科技局

               二O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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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元章】 【撰稿:】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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